北方网消息(记者王冰 实习记者王海):目前,天津市血液供应告急,各方面的问题也显现出来。正在参加天津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政协委员胡国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问题主要在于现行献血政策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合理,群众缺乏献血积极性。比如天津有关献血工作的文件规定: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医疗需要用血时,最高可享受相当原献血量5倍的免费用血,家庭成员医疗需要用血时,5年内享受与献血者献血等量的免费用血。有些人保存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献血证,现在有病用血却不批,致使年轻人献血心存疑虑;再如某患者80多岁,因单位不景气未完成献血任务,一个女儿现年59岁已超过献血年龄,其外孙女献血200ml且证明齐全。但献血办公室不批准用血,理由是外孙女不算直系亲属,想用血需交3倍血费的用血互助金;此外,有些群众献血意识淡漠,尤其是受迷信思想影响,不少城镇居民还存有抵触情绪。
为畅通献血渠道,保证医疗正常用血,胡国振提出如下建议:
一、采取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带头献血等措施,积极落实《天津市献血条例》之规定: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适龄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二、改进个人储血、家庭成员互助、单位集体互助、社会援助的凭证用血制度,实行“亲属互助(无论血亲还是姻亲,如儿媳、女婿、孙子,外孙子)、适当收费”办法,鼓励群众无偿献血。
三、建立献血档案,改进用血返还办法。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建立个人及亲属献血档案。对献血者实行“储血”办法: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个人或亲属未使用免费用血者,五年后仍可享受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四、实行无偿献血与有偿献血相结合。客观上单靠无偿献血不能满足医疗用血的需要,应当根据我国国情和百姓的认知水准,采取有偿献血和无偿献血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以保证血液供应。需要有偿血源时,应在操作过程中加大监管力度,防止献血买卖,保证血源质量,保障医疗用血安全。
五、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刊、讲座、宣传画册等多种媒介,宣传献血法规政策,介绍献血基本常识,转变传统观念,破除迷信思想,不断壮大群众献血队伍。
六、依据国家《献血法》和《天津市献血条例》,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实际,修订《天津市凭证用血实施办法》、《天津市无偿献血公民用血返还办法》,保障本市献血及用血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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