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常悦 摄像韩亮):“党支部和村委会是村民自治中同时存在的两个村级治理的政治组织,乡镇政府属于国家权力的末梢,与村民自治组织直接接触。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村委会与党支部关系的不协调成了影响村民自治正常运行的最突出问题。”出席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张振宏代表在参加农业专业组讨论时说出了这一番话。张振宏代表来自基层,是武清区大黄堡乡的党委副书记兼后蒲棒村党总支书记,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先进性教育。
张振宏代表说,党支部和村委会是村民自治中同时存在的两个村级治理的政治组织,按照《村组法》第三条的规定,党支部在村民自治中按照党章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并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两者的关系是领导和服从的关系,党支部领导村委会,但不包办代替,村委会享有自主权,但必须服从领导。但在实际运行中,事情往往走向了两个极端。要么支部书记包办一切,村委会形同虚设,村民自治无法实行;或是支部书记无所建树,当选的村委会年富力强,拒绝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党支部软弱瘫痪,无法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基层的贯彻执行和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要么是党支部与村委会相互对立,各自依靠一邦势力对着干,一方强调党的领导,忽视村民自治,一方强调自主,拒绝接受党的领导,双方争权夺利、互相扯皮、互相推诿。从而使两者的关系问题成了影响村民自治最突出的问题,也严重影响农村的经济发展。
张振宏代表说,缺乏一支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党员队伍,是目前农村党支部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农村党员普遍老化,思想观念陈旧,对目前农村工作的新形式缺乏认识和了解,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的发展缺乏办法和点子,致使党支部瘫痪无力。要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把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凝聚起来发展农村经济,就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同时发展更多的党员,注入新鲜血液,在村民代表中扩大比例,使更多的村民真正参政议政,使党员在村民委员会中树立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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