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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付佣金 带着租来的女友回家过年
一位大学教授认为:这是荒唐的情感游戏
北方网消息:租汽车、租电脑、租房子等事情屡见不鲜,可是,您听说过“出租女友”的吗?而近日,记者就在一网站的BBS上看到了这样一则出租启事:“某女,1米65,事业单位工作。有修养,有素质,欲在春节期间做兼职,可陪因没有女友而让家人着急的责任心强的男士回家过春节,实属打工,请无聊者勿骚扰。要求:男,本科以上,28岁以上,1米72以上,有修养,有素质。”记者对“出租女友”的现象进行了追访。
在数天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出租女友”在南方一些省市早已是见怪不怪,而在本市虽是萌芽初现,但不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有市场。经过私人渠道的联系,记者采访到了一名已租到女友并准备很快携其回家过年的白领男士。据这名今年30岁、老家在河北省的李先生透露,他在本市的某物流公司供职,来天津已经两年多了,收入堪称丰厚。早在来本市工作之前,“个人问题”便成了父母每天必做的口头文章,亲戚朋友也都觉得他年龄已大,总是催促他快点找到如意新娘。无奈缘分未到,直到如今,李先生的心上人始终也没有出现。如今春节将至,想到自己很快便要回家面对父母、亲属的“督促询问”,无奈之下,他便想出“租个女友回家过年”的主意。
连续3个夜晚,李先生登录新浪“天津海河情怀”聊天室、163聊天室和QQ等,用“欲租女友男”的网名寻觅对象,并在BBS上发出帖子。果然如他所料,前后有3个女孩主动和他搭讪,商量“出租”事宜。权衡之下,他最终选择了其中一位今年23岁、网名“如雪伊人”的女孩。李先生介绍说,“如雪伊人”是某高校的外地大四学生,五官端正、身材苗条,双方约定的价钱是每天200元,男方负责食宿等一切开销。“我们已经见面,并互相察看了对方的证件,而且还就这次‘租用’的细节草拟了一份合同,其中包括出租期间,乙方(女)必须保证保守秘密,如泄露秘密造成男方名誉扫地,甲方将不付租金;在老家每次外出时,乙方须挽着甲方的胳膊以示亲密之态,并须对甲方双亲以‘父、母’相称;乙方所接受甲方父母、亲属的馈赠,如现金、首饰等事后均需交给甲方……”当记者表示对“如雪伊人”很感兴趣,欲与其接触时,被李先生委婉拒绝。
对于“出租女友”的现象,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年轻人。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几乎都已经听说过有这样的事情。家住本市的刘先生甚至表达了相同的愿望:“我的年龄也不小了,家里对于婚姻问题给的压力很大,说实话我都想租个女友回家应付一下。”而顾小姐的观点是:“有些女孩觉得放假在家过年没什么意思,而出租自己不仅能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还有丰厚的佣金可赚,在很多人看来实在是个肥缺,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应该是正常的。”
天津师范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学教授对此分析说,“出租女友”确实有着貌似合理的一面:既可回家安慰父母,也可让“租用者”暂时放下包袱、摆脱压力,但应该注意到,这种现象由于金钱交易的存在,既是对神圣爱情的亵渎,也与我们的传统婚姻观念有着强烈的冲突。更由于双方原本是陌生人,彼此之间并不了解,很可能给别有用心的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出现欺骗、敲诈、强迫性行为等。总之,这种情感游戏拼凑起来的是一对荒唐的男女组合,是一种不可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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