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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北角一家著名川菜馆“小辣椒”,被环保署控告它喷出刺鼻油烟,案件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进行判决,被告被判罚款六千五百港元。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今次涉案的“小辣椒”北角店,案发时位于北角道21A号,该店现已迁往一街道另一铺位,控罪指经营者刘宁川于去年四至五月间,未遵照空气污染消减通知,将店铺产生的油烟消减至肉眼看不见的程度,以及消除气味滋扰。环保署由去年四月二十日起便多次巡查该食店,更于去年四月二十六日作出油烟评估,结果是不合格。食店没有理会环保署的通知,最后遭起诉。
被告律师在求情时表示,被告因为“小辣椒”而涉及多次诉讼,他在北角经营的“小辣椒”其实早已倒闭,而尖沙咀分店也同样在去年六月倒闭,现在他只是以顾问形式工作,诉讼亦令被告经济出现拮据。
法官在判词中表示,相信案中各证人的口供,指“小辣椒”店主刘宁川没有为清减店铺发出的气味而作出相应措施,导致证人嗅的浓烈且辛辣刺鼻的油炸味,造成滋扰,但法官又表示,监于被告已被诉讼弄至经济拮据,所以只会轻判被告。
刘宁川在庭外表示,两年前自己是店铺的投资者,但因这些“不可预期”的控罪而被告上法庭,弄至如此田地,他感到十分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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