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号
《天津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规定》已于2004年6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戴相龙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第69号
《关于修改〈天津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04年6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