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廉政公署完成检讨立法会议员申报发还开支指引的报告,认为目前指引并不清楚,不足以提醒议员使用公帑时,避免可能被指谋取私利的情况。报告提出逾十项建议,包括由立法会订立更完备的指引,规定日后议员若租用自己或亲属物业,都不可申请发还开支,议员亦应避免向生意伙伴或所属政党租用办事处。
去年香港立法会选举时,传出民主党议员涂谨申滥用公帑租用物业丑闻,反映现行指引有待完善。为此,香港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邀请廉署作出检讨。廉署昨日公布该份报告,当中就议员租用办公地方、聘用职员、混合使用议员资源、采购货品及服务等,提出详细建议。
报告认为,立法会向议员发出“发还工作开支指引”有不足之处,主要是未有提供具体指引,提醒议员在使用公帑时需避免可能被指谋取私利的情况,因此需要制订更明确的指引,以提高议员使用公帑时的问责性,亦可回应市民近日就个别事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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