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实习记者李莹):记者从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3月1日起,天津居民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即可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居民个人赴港澳旅游的愿望将成为现实。
据悉,此前内地居民往来港澳,主要通过探亲、商务、旅行社组团旅游、就学、工作等渠道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相应的签注,并需要提供与处境事由相一致的证明材料。港澳个人游开通后申请人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即可按需申领。首次申请赴港澳旅游的居民应准备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并完整填写《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般情况下都无需提交所在单位意见。再次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交所持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并完整填写《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该项申请由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统一受理,受理地址为天津市河北区寿安里19号。《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可换发,个人赴港澳旅游签注采取逐次签注的方式,每次签发三个月一次或两次有效,每次停留期限为7天。即申请人在领取通行证后,应在三个月内进入港澳,因此申请人应提前申请,以免签注浪费。
我市开通港澳自由行这一举措将在促进天津与港澳地区交流交往和繁荣发展方面发挥日益明显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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