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23日上午从天津市民政局有关部门获悉:今年居民副食品价格补贴于3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发放。凡持有“天津市居民副食品价格补贴领取证”者请在限定时间内,凭天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制发的“天津市居民副食品价格补贴领取证”、“户口本”、“图章”(或户口本上人员图章),到本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指定发放点领取副食品价格补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领取者,请于今年11月21日至12月15日补发期内领取,逾期未领取者不再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