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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24日上午从天津市公安和平分局获悉,由和平警方在全市公安机关中率先推行的针对见义勇为群众实施重奖的机制今起正式实施,在重奖机制中不但奖金额度上限提高至5000元,奖励落实时限也因采取“首问责任制”而大幅缩短。
扒窃、盗车等侵财案件近年来始终居高不下,直接侵犯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有效遏制多发性侵财案件的发生,除完善“三张网”建设、提高专业队伍打击能力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进一步发动群众,落实群防群治措施。为了调动群众对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敢管敢斗的积极性,鼓励群众为保护个人及公众人身、财产不受侵犯而见义勇为的热情,公安和平分局决定利用见义勇为协会“奖励基金”,加大对见义勇为奖励力度,使违法犯罪分子无立足之地,为创建平安和平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重奖机制所设定奖励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群众对扒窃和盗窃助力车、自行车的违法犯罪分子,通过拨打110或信件及口头形式向公安机关举报和揭发,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和揭发线索将违法犯罪分子抓获的;当场抓获或将违法犯罪分子扭送公安机关的,都属于见义勇为。待案件审结后及时兑现奖励。这也是此次重奖机制的一大亮点。
二是群众举报、抓获、扭送其他违法犯罪分子的,也属于见义勇为,待案件审结后及时兑现奖励。
三是群众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有功的,予以重奖。
经过改进的见义勇为申报工作时限,将比以往缩短很多,为此和平警方采取了一项崭新的举措:全区各派出所及刑侦支队、巡警防暴支队等单位,对群众举报、抓获、扭送违法犯罪分子案件,按照首问责任制原则,由第一处警、受案的民警负责填写见义勇为登记表,直接报见义勇为协会备案登记,不得瞒报与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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