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实习记者李莹 通讯员陈荣喜):天津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负责人28日发布2005年1月警情。
1、刑事案件
1月份全市各类刑事案件比去年同期略有上升,其中八类严重刑事案件占全部案件的6.9%。综合分析1月份刑事案件的整体情况,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有:
(1)春节前夕历来是刑事案件的高发期,这一时期人、财、物流动量十分活跃和集中,成为刑事案件特别是侵财(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案件上升的客观因素。
(2)刑事犯罪的诱因增多,一些矛盾激化,极易演化成刑事案件。如:1月份8类刑事案件中的伤害案件立案22起,较去年同期上29.4%,部分案件是由于日常邻里间的矛盾纠纷、家庭成员间不和睦或朋友、同事间的债务纠纷,酗酒等问题都成为引发的因素。
1月份的两抢(抢劫、抢夺)案件有所上升。案件主要发生在市区及滨海地区,多为街面抢劫、骑摩拖车抢包,结伙驾车在夜晚抢劫的案件也有发生。盗窃案件同比下降7%,但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仍然很大,爬阳台盗窃案件,撬砸汽车玻璃盗窃案件应引起市民重视。如:撬砸汽车玻璃盗窃案件上升的原因主要是,部分车主在春节期间外出频繁、交往活动增加,麻痹大意、疏于防范,车内经常存放财物,犯罪嫌疑人利用车主的这种心理多选择楼群、马路边或饭店、娱乐场所附近停放的高档车为侵害目标,作案时间多选择在前半夜。这类案件大都属可防性案件,只要不在车内放置财物,就可以避免或减少损失。
春节后,公安机关根据我市刑事犯罪的规律和历年春节前后的发案特点,提醒市民在注意上述案件的同时,注意防范一些多发刑事案件。盗窃机动车案件、利用封建迷信看病消灾、在银行门前尾随取款人调包诈骗等案件,有关单位要配足值班力量,加强内部防盗,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保险柜的管理。居民之间要相互提醒、关照,发现可疑线索及时报警。
2、治安案件
1月份,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治安案件7516起,查处各类违法人员4057名。其中偷窃少量财物、殴打他人、赌博、诈骗和抢夺财物、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五类案件占全部治安案件的87.5%。
为期两个月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共收缴各类枪支3507支,导火索610米,雷管7000余枚,烟花78625个,爆竹4676万头。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治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1月份,全市共查破赌博案件383起,治安处罚赌博违法人员1657名,其中治安拘留44名,没收赌资73.7万元。
3、交通状况
1月份,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91起,事故共造成86人死亡、40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16万元。其中,因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车、不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未保持安全距离等行为造成的交通死亡事故最为突出。1月份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较多的道路主要是京津塘高速公路、津围公路、205国道、102国道、外环线等。
针对冬季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惩处了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为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提供了保障。据统计,自1月19日我市开展治理酒后驾车专项行动以来,交通事故接报数较平日有明显下降。
4、火灾情况
今年1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586起,直接经济损失38.7万元,死亡4人,伤1人。与去年同期比,火灾起数下降28.9%,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2.6%,多死4人,多伤1人。市“119”消防调度中心共接处警1126次,出动消防官兵3万余人次、消防车3800余辆次。为深入贯彻实施创建“平安天津”战略,全市各级消防部门以“两会”驻地、节庆场所、重点要害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格消防监督检查。同时广泛开展了消防宣传,针对春节期间居(村)民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增多的特点,以及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实际情况,向全市居民发放了60万份《公安消防部门致全市居民一封信》,和5万份以宣传家庭防火常识、校园防火常识、节日燃放鞭炮、火灾自救逃生为内容的宣传材料,从而有效减少了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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