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28日日从天津市财政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昨天向社会公布了新的《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以前印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停止执行。从即日起本市33个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一卡制”管理,凡是“收费卡”目录中没有列入的项目或超过规定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
为切实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秩序,从今年起,本市将通过媒体和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在全市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卡制”管理。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已将收费目录全部编入“收费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收费卡”一目了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单位、收费依据等内容。
今后,执收部门在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收费时,必须同时出示《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收费员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付费,凡是《目录》和收费卡没有列入的项目或超过规定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
市财政局要求,各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按照现行财务体制,全部纳入市、区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今年起,本市新设立的行政性项目和收费调整标准将实行听证制度,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各部门不得擅自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调整收费标准,违者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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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的“一卡制”管理,是指本市执收部门在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收费时,必须出示由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编写的包含本市所有收费目录的“收费卡”。收费卡册中包括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单位、收费依据等内容。为了保证市民能够充分了解收费卡的内容,有关部门还将通过财政、物价、税收等部门的多种渠道,向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免费发放“收费卡”。这就意味着,今后您再上各部门办理手续需要交费时,可以要求查看“收费卡”,如果与收费卡中的项目、标准、依据等不符,您就有权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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