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常悦 通讯员杨仲义):从4日召开的天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为破解经济发展对土地需求与土地资源供应紧缺之间的矛盾,本市将用十大举措严格土地管理,完善土地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机制,在土地挖潜与集约、节约利用上做足文章,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严格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
一是严格管制保护耕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建立耕地保护责任的考核体系,实行年度耕地保护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和检查制度。建立耕地保护层层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切实把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各区县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要将耕地占补平衡要落到实处,推行补充耕地质量和数量按等级折算,确保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二是善用存量盘活土地。开展土地资源大调查,全面加强土地管理基础性工作。完成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工作,查清全市各类土地的面积及分布,摸清存量建设用地、闲置土地、基本农田等情况。进行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调查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收购、整理、储备和供应工作,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三是规划引导科学用地。充分发挥规划对土地供应总量、速度和结构的控制和引导作用。加强城市新区和清理后拟保留开发区的规划管理,统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用地范围,积极鼓励村镇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建设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新型开发区。进一步加强外环线的规划用地管理,市政府将对环外十公里以内的土地集中管理,交由土地整理中心统一进行整理储备。
四是保障重点供好土地。根据土地市场状况和土地整理储备情况,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严格实行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令性管理,改进计划下达和考核办法,优先保证市重点工程的用地需要。加强土地利用计划使用管理,实行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令性管理,改进农用地年度计划下达和考核办法,每半年下达一次,对土地集约利用率高的区县在政策上将给予倾斜。把有限的农用地转用指标作为杠杆,积极扶持高水平项目,坚决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并适当核减有低水平项目的区县的用地指标。
五是严格管理节约用地。继续深化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巩固已有成果,落实严防反弹的各项措施。做好迎接国家各专项检查验收的有关工作,确保达标,并顺利通过验收。制定和实施新的用地定额指标,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严禁闲置土地,积极鼓励各类工业项目兴建多层厂房,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执行土地预审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以及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未列入土地利用计划的,不办理项目用地预审。加强新增费的征收管理,今后批准的新增用地,必须严格按规定和程序足额缴纳新增费。对于凡不按规定环节、程序和标准,足额缴纳新增费的,一律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六是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严格实施《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力争早日出台《天津市区县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巩固和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建立地价管理体系,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管理,加强地价评估和确认管理工作。进一步拓展土地收购储备渠道,加大以地融资、以地引资的力度,构建规范、有效的土地投融资新机制。
七是有效调控保证用地。建立规划和国土资源经济运行分析体系、指标体系,积极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研究第二、三产业以及GDP增长与规划、土地供应的关系和规律等。建立完善土地管理定期形势分析制度,通过分析预测,制定土地投放量等调控措施,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八是妥善安置依法征地。加强我市征地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征地补偿的标准和补偿安置方式等。规范重点项目征地行为,严格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按照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落实征地补偿安置,确保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严格执行征地公告、确认和听证制度。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监管,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
九是拓展空间开发用地。合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做好滩涂和荒地资源的开发。结合开发海洋经济,统筹策划,精心规划,开发利用好沿海盐田,开辟新的建设用地供应渠道。
十是加大宣传督查用地。加强土地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使依法用地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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