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通讯员吴立峰):近日,天津市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下发《关于禁止发布含有不良内容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广告的通知》精神,将采取四条措施整治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服务违法广告:
一、严格对户外广告的登记审批。对电信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及广告经营者登记审批户外广告,严格按照《通知》中的规定审核相关要件,对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堵住违法信息广告的第一道关口。
二、加强对电视、报纸等媒体广告的监测。广告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对各类媒体广告声讯、短信息的监测力度。对发现的一般轻微违法行为,按照“三步走”的执法要求,下发《广告监测行政告诫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性质恶劣、屡罚屡犯的单位要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适时予以曝光,并取消其广告发布资格。
三、加强对声讯、短信息等电信信息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严格按照《广告法》、《通知》等有关规定及要求,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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