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从今年开始,园林系统将按古树名木的最新划分标准,重新为全市的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届时,市民可以根据树木上保护牌的不同颜色,识别珍贵程度从而加大保护力度。
参照国家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古树”指树龄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国内外稀有的,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古树名木分为一级和二级。本市园林系统曾制定了相关实施办法:凡树龄在100年以上(含100年)的古树以及特别珍贵稀有或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名木,由市园林管理局确定为一级保护树木,其余名木确定为二级保护树木。由于满足这些条件的树量不断增加,为进一步细化对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今年本市推出新的古树名木划分标准。今后,凡树龄在100至300年之间的古树将全部定为二级古树,3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才有权利称为一级。
据了解,本市的古树名木分布从东南到西北逐渐增多,而且珍贵古树名木大多分布于农村和北部山区。按这一标准,本市已登记的古树名木共计725株,其中城市规划区内有184株,散落在农村的共计116株,盘山风景名胜区425株。园林系统将对这些重新确定了珍贵等级的古树名木,统一挂牌、登记、编号、注册,并建立电子档案,实行挂牌保护。挂牌工作展开期间,工作人员将按一级古树用红牌,二级古树和名木用绿牌进行等级区别。
此外,园林部门还将对古树名木的土壤养护、营养平衡以及病虫害防治制定出标准的行业技术规定。同时要求专业管理部门,定期为古树名木进行健康诊断。与此同时,园林系统对与这些“活文物”朝夕相处的广大普通市民提出,严禁市民在树上刮刻、张贴或者悬挂物品;严禁在施工等作业时借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杜绝攀树、折枝、挖根摘采果实种子或者剥损树枝、树干、树皮等行为,不准在距树冠垂直投影5米的范围内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临时设施建筑、倾倒有害污水和污物垃圾,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