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天津市的冬季供热应该于15日结束,但是根据气象预报,未来两到三天内将有冷空气到来,昼夜温差较大,为了保证市民生活不受影响,有关部门表示将按照天气情况延长供热时间。
记者从市供热办咨询热线了解到,按照规定,本市今冬的供热期应该在15日结束,但根据未来几天的天气预报,明后两天将出现小幅降温,感觉会比较凉。为了保证广大居民的正常生活不受天气影响,市供热办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供热站延长供热时间。
按照市供热办的要求,延长供热期间,各供热站不得停炉,并根据天气情况调整锅炉运行情况,如果外界气温比较高,锅炉将保持在低温运行状态;当气温降低时,工作人员将提高出水温度,保证居民家里的暖气热起来。另外,尽管延长了供热时间,但是有关部门表示不会因此向市民收取多余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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