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与公安交管局针对在本市的一些车流较大的主要路口路段车辆等待红绿灯变换时,存在乞讨及其他贩卖物品人员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情况,开展了不间断的治理行动。
15日上午,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民警乘车来到了鞍山西道与卫津路交口,在该路口,几个外地中年妇女或背或抱或领着幼小的孩子,穿梭于路口的车流中 ,向过往的司机、乘客不断地鞠躬行礼进行乞讨,极大多数司机和乘客对他们这种乞讨方式不予理睬,但也有个别司机出于同情给了钱财。他们的行为不仅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而且也严重影响了路口的正常交通秩序。当民警上前制止时,这些乞讨人员不顾危险,欲快速离开现场。公安民警首先将他们劝至便道,耐心讲解了在路口乞讨的危害性,并宣讲了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明确告知,不要在大街上进行乞讨,可以到民政局救助站接受救助。其中一名男子表示愿意接受救助,后由公安和平分局民警派出专车,将其送往救助站。其他人经民警训诫教育,当即表示将不再进行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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