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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按照规划和相关建设标准制定未建普通教育设施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教育配套设施与住宅建设的时序关系,确保规划实现。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建委孙乾
配合单位:市规划委、建设单位
完成期限:按建设时序
8.限期移交已建成尚未移交的学校和托幼园所。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建委孙乾
配合单位:昌平区政府、建设单位
完成期限:项目建成后两个月
9.研究确定天通苑、回龙观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办学机制问题,确定公办和民办的办学方案,落实民办学校接收学生补助政策。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教委杜松彭
配合单位:昌平区政府
完成期限:移交给教育部门后两个月
10.研究区域教育资源整合问题,做好区域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公办、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教委杜松彭
配合单位:昌平区政府
完成期限:日常
医疗问题改造方案
11.开工建设天通苑地区综合医院。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卫生局郭积勇
配合单位:昌平区政府、顺天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期限:2005年
12.开工建设回龙观地区综合医院。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王海平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昌平区政府、天鸿集团
完成期限: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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