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今年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审定《天津市200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对下一阶段全市综治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市政协主席、市综治委主任宋平顺主持会议并讲话。
宋平顺对去年以来全市各区县、系统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他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一项重大任务,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上来,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树立促进发展是政绩,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也是政绩的思想,注重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宋平顺指出,和谐社会是公平的社会、稳定的社会,是利益协调的社会。但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和冲突,而是一个能够有效地化解矛盾冲突的社会。过去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定期排查、归口调处等工作制度。但是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研究,寻求在认识上、组织上、方法和措施上不断深化的途径,构建一套更加公平和完善的人民内部矛盾调处机制。在当前形势下,要注意把握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从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入手,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根本、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在维护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宋平顺要求,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加大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力度,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有重点地开展全市性的重点整治,限期解决问题。要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把我市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把创建平安天津与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摸索具有天津特色的平安建设模式。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街乡镇和社区、村党的基层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巩固和完善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促进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基层落实。
宋平顺强调,要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用综治工作的实际成果衡量和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洪江、市政协副主席曹秀荣、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出席了会议,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市综治各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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