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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焦点访谈栏目播出了大毒枭刘招华在福建被抓获,他的落网标志着公安部A级通缉犯名册上又少了一个名字。首先我们来回顾一下当时的情景。
今年3月5日凌晨四点,福建省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经过精心部署,在福安市一举将在逃8年的大毒枭刘招华抓获。
警察:起来,起来
警察:你是不是刘招华?
犯罪嫌疑人刘招华:肯定是,这还用讲。
刘招华可以说是中国缉毒史上制造贩卖冰毒的头号毒枭。1999年广东警方破获的7。28特大贩毒案中,在一家仓库里缴获12。36吨冰毒就是他一手制造的。
广东省公安厅缉毒民警:一下查获了十二吨,据统计这十二吨是1999年全世界其他国家缴获冰毒的总和。这十二吨如果卖到美国的话,可以卖到55亿美金。
公安部A级通缉令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该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对于提供关键线索的人还有相应的奖励。A级通缉令一旦发出,就相当于在全国范围内撒出了一张“天罗地网”。除了公安系统内部,有的通缉令还会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实行公开通缉,曾经轰动全国的“马加爵”案就是这样。
2004年2月,云南大学的4名学生在该校的学生公寓里被害。经公安机关检验认定,与死者同宿舍的失踪学生马加爵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1日,公安部发布了对马加爵的A级通缉令,并“悬赏”20万元。半个月后,躲藏在三亚市的马加爵被一名摩的司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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