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本市公共汽车运营服务水平,建设和谐公交,今天上午市客管部门发布实施《天津市公共汽车服务管理标准》。
该标准对公共汽车运营设备、服务、调度、场站、投诉受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包括:快速线路、骨干线路早晚高峰时间运营间隔不应大于6分钟;运营车辆要做到起车稳、停车稳、拐弯稳、行车稳;无人售票线路起讫站应设置换钞处,并有明显标志;座椅整洁,无尘土、积水及油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