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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以开钢材加工、轧管制造厂为幌子,偷偷冶炼地条钢的黑窝点,日前在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和公安静海分局配合下,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一举查获并取缔,当场收缴炼制出炉的地条钢50多吨。
3月15日下午5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反映,有群众举报称:在静海县团泊洼乡某钢材加工厂,每天晚上8点到次日凌晨,院子里灯火通明,非法冶炼地条钢。治安管理总队立即决定,配合有关部门打掉这一非法冶炼黑窝点。16日凌晨3时,治安管理总队十一支队民警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津沪高速公路入口处集合后,来到公安静海分局,与前期侦查人员会合。据先期侦查人员介绍,该窝点不知什么原因,今天并没有开工,但院子已有大量的业已炼制好的成品地条钢。
凌晨4点,执法人员在先期侦查人员的引领下,迅速赶到坐落于静海县团泊洼乡某钢材加工厂。见该加工厂占地面积约十几亩,四周全是两米高的围墙,两扇铁栅栏大门紧闭着。通过铁栅栏大门,在朦胧的夜色下,执法人员看到院里面搭建着几间简易的厂房,在厂房前空地上,摆放着三堆高约一米的已经炼制好的地条钢及大量准备入炉的废旧钢材。执法人员叫开大门后进入院里,经执法人员现场勘察,该窝点所炼制的地条钢长约1.5米,每根重约20公斤,经估算该窝点共有地条钢约50多吨。经当场讯问,窝点经营者王某某供认,自己虽有营业执照,许可其轧制钢材,但其见开小冶炼厂更有利可图,于是超范围经营,开起了小冶炼厂,当天之所以未开工,是因为已炼好的钢材还未出手。
据质量监督局执法人员介绍,由于个人冶炼钢材工艺落后,不仅会造成原材料大量浪费,并且会对冶炼厂周围的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国务院明令禁止任何个人非法冶炼地条钢。目前,上述地条钢已被质量技术监督局全部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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