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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2日),家住北辰区金苑里的许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家隔壁有一位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发病时经常半夜捶打墙壁、大喊大叫,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许先生说,他家隔壁住着老两口和一个30多岁的女儿。春节后,邻居家的女儿精神病发作,经常在深夜两三点敲打墙壁,还常站在阳台上大声叫骂。
居委会郭主任告诉记者,他们对此事也很无奈,因为那名女子发病时没有伤害过人,因此无法强制把她送进精神病院治疗。但附近居民反映强烈,居委会曾多次上门做工作,不过都未能解决。
随后,记者和安定医院取得了联系,陈主任表示,目前对精神病院的管理和精神病人的收治有严格的规定,必须经病人或者监护人的同意后才能送进医院,而精神病专科医院在收治病人时也必须有家属签字。
采访结束时,许先生无奈地说,精神病患者的确是弱势人群,需要保护,但我们这样的无辜受害者又该怎样得到保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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