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坛、地坛、日坛、月坛保护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到底是怎样形成的,问题为什么迟迟得不到解决———
3月22日、23日关于北京天坛、地坛、日坛、月坛文物保护的系列报道见报后,许多读者来信来电,发表看法。
一位天津读者说:“北京是全国的文化中心、历史文化名城,但四坛的保护却出现了这么多问题,令人吃惊和不解。”一位杭州读者询问:“四坛保护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到底是怎样形成的?今后该怎么办?”
带着读者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天坛、地坛、日坛、月坛的管理部门和北京市有关部门,以求解相关问题。
天坛和月坛
“你占用时,没给过一分钱,要搬走怎么还跟我们要钱呢?”
“天坛外坛的电台能不能迁走?”记者问。“我们也一直在呼吁,但很难有结果。”天坛公园管理处的同志说。
国家广电总局无线局一位负责同志解释说:“电台是1958年设址在天坛的。这些年来,我们也想尽快搬出。月坛的电视发射塔虽然是备份,但必不可少,我们考虑过搬迁,现在面临的主要是选址问题,需要北京市配合。”
据介绍,20世纪50年代末,中央电视台发射塔急于选址,最后在月坛建成。后来,随着文物保护意识的加强,发射塔的重新选址问题开始提上日程。近年来曾几次准备动迁,但因种种原因,始终没有结果。
“人家不搬,我们也没办法。”谈起天坛、月坛里的广播天线和电视发射塔,北京市文物局局长梅宁华一脸无奈。“这些年我们下了很大力气整治五坛八庙,大量违章建筑被腾退了。但是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能解决的。”
梅宁华说,虽然根据《文物保护法》等法规,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或者破坏其历史风貌的建筑物应无条件迁出。但由于广播天线和电视发射塔隶属于中央单位,北京市文物局在和国家广电总局等有关部门协调腾退工作时,后者曾提出要数千万元的搬迁费,并在二环和朝阳公园附近各批给他们一块地,但占地面积太大,北京市很难解决。
梅宁华认为,当年这些建筑是在行政命令下建造的,“你进来的时候,占用文物土地,没有给过我们一分钱,你要搬走,怎么还能跟我们要钱呢?”由于在土地和搬迁资金问题上双方立场差距太大,协调多年,仍然毫无结果。
日坛
半拉子工程还想开工
触目惊心地杵在日坛公园东北角的半拉子工程,全称是日坛网球俱乐部工程。现在,这里几近沦为脏乱差的民工暂住地和打包站。几年来,工程一直停在钢筋搭架阶段,风风雨雨里,飞扬的黄土、流淌的泥浆严重污染了周边的草坪。
工程负责人沈经理介绍说,这个工程的前身是日坛公园的一个露天网球场。1995年立项,投资主体是海南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后来因为该公司的领导出了经济问题,工程无法继续。1998年,沈所在的公司花了1500万解决了债权债务后,却发现工程没有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2004年4月30日拿到规划建设许可证,又补办开工证。“有关手续,涉及的材料,目前都齐了,15个工作日后应该可以拿到开工证。”他又加重语气表示:“今年上半年必须开工。”
但是与他的想法不同的是,日坛公园负责人希望能够还公园一片绿地。文物专家更是对在一片古老的建筑周围建起一个现代化的娱乐场所表示质疑。
地坛
管理不顺造成执法难
与天坛、日坛、月坛相比,地坛纷繁嘈杂的现状是最严重的。
北京市东城区宣传部的同志说:“对地坛的保护,我们非常重视。2003年,我们斥资5个亿,拆除坛墙周围的违章建筑。这是自乾隆时期对地坛大修以来的又一次修缮。”他认为公园外现在很漂亮。
但是,游客的感受却大相径庭。记者在地坛采访时巧遇一对外地来的夫妇,他们刚从雍和宫出来。他们遗憾地说:“这里像个大市场,而不像皇家祭坛。”祭祀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原以为能在这里触摸到真实的历史,但乱哄哄的叫卖声打破了他们的美梦。
据介绍,文物管理体制上的矛盾和相关法规的不明确也是造成四坛困境的一个原因。目前天地日月四坛都是由园林部门管理的,而北京市文物局这样的业务部门并不直接管理这些文物,因此难以约束坛内的一些经营活动。
北京市文物局执法队队长给记者讲了一个例子。2002年初,地坛举办庙会,在内坛里搭建了上千米长的大棚,用来搞冰灯展。这是明显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为,市文物局向主办方发出了《拆除通知书》。“但他们就是不拆,说都投进去几百万了,怎么能随便拆掉。”于是市文物局向东城区法院提起诉讼。“可笑的是,我们竟然败诉了。”败诉的原因是法院认为《文物保护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许搞类似的活动。
北京方面
整治重点放在内坛,2008年前一定要完成腾退
梅宁华说,现在要想完全恢复四坛明清时期的风貌已经不可能了。当年建造四坛的时候,特意选在地势空旷的地方,四坛的外坛面积是非常大的。但自民国以来,外坛不断受到侵占,各种单位和民居使外坛大大“缩水”了。梅宁华说:“我估计,要完全恢复,把所有这些建筑都腾退,没有两三百亿是下不来的。”因此,退而求其次,北京市文物局把整治的重点放在了内坛。
梅宁华说:“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之前,我们一定要完成腾退工作。这是市委、市政府‘人文奥运’的要求。”
北京市目前每年用于文物修缮的资金只有1.2亿元。但这已经相当于全国所有其他省份的修缮经费的总和了。投入不足已经成为文物保护的“拦路虎”。
2000年5月,北京市政府决定拨出3.3亿元专款用于近百项文物古迹的抢修(简称“3.3亿工程”)。“3.3亿工程”实施以来,北京文物保护工作明显改善。但文物保护和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目前仍有大高玄殿、孚王府、宣仁庙等一批珍贵的文物建筑被长期占用,无法得到抢修。同时,历史原因造成的文物周边环境亟待整治,古城风貌、历史街区的保护也十分紧迫。梅宁华说,下一阶段将从文物建筑的单体抢修转向成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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