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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读者致电城市快报热线,反映南开区南丰里3号楼一户居民将近千辆旧自行车长期停放在西湖道与白堤路交口东南角附近的绿化带上,严重影响了绿化带整洁、优美的形象。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现场看到,一片面积约40平方米的绿化带上堆放着近千辆旧自行车,前面竖着的白色木牌上写着“收车”。这些自行车一直排到了南丰里3号楼一户居民家的窗下,摊主还特意在绿化带两侧拉上了布带。由于经常有人践踏,大部分绿化带只剩下了光秃秃的土地。
据了解,这个旧车摊是3号楼1楼一对夫妇开的,他们将收来的旧车改装、修理后再卖掉赚钱。他们可以根据个人喜好随意为买车者更换零件,上门购车的人很多。该小区的居民表示,这么大的一个旧车摊每天收车、修车、卖车,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也破坏了周围环境。小区外的草坪是两年前马路拓宽后建好的,修剪得特别整齐。但自从一年前车摊占用了草坪后,大片草都枯死了。因长期霸占绿化带停放自行车,当地综合执法部门和南丰里居委会工作人员数次前来责令夫妇将车摊迁走,但他们却置之不理。
随后,记者走访了管辖南丰里小区一带的万兴派出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南丰里旧车摊的情况他们有所了解。经查,旧车摊上买卖的部分自行车是有证的,还有一部分车是无证的。目前,他们正在针对这些无证车进行调查,并根据实际调查结果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
昨日下午,记者又采访了南开区园林局,一姓陈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早已知道白堤路与西湖道交口草坪被车摊霸占的事,为此事园林局已经开过几次会商量解决办法,并将于近期会同其他管理部门采取有效行动来予以解决。
读报帮助
《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第32条规定,1、占压绿地,将树木围建营业设施或者房棚之中。2、损坏草坪、花坛、绿篱及雕塑、园林小品等绿化设施。3、其他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违反第1项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违反2、3项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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