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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女经理张某在自家公寓门前被3名男子绑架,绑匪拿到3万元赎金后将张某放回。由于害怕报复张某没敢报案,谁知半年后,其中一名绑匪再次给张某打电话。预感事态严重的张某此时才报警求助,绑匪被设伏民警抓获。昨日,南开区检察院以涉嫌绑架罪对该3人批准逮捕。
据指控,疑犯陈某(28岁)中专毕业后曾到大连边防检查站服役,疑犯左某(28岁)是天津市某酒店的洗衣部经理,疑犯吴某(21岁)小学辍学后至今无业。
陈某交代我从退伍军人到绑匪退役后我当上司机,但挣钱挺少的,还很辛苦,后来就不干了。我经常和左某一块儿喝酒,跟他商量了很多办法,但都觉得挣钱太慢,后来就决定绑个人,敲诈点儿钱花。绑架当晚,我和张某聊了一宿,自认为和张某很投缘,就拿了一张她的名片,准备日后联系用。
拿到3万余元赎金后,我们把张某放了,其实也挺害怕她报警的,可半年来一点儿动静也没有,眼看手里的钱又要花光了,便又想到了张某。
被害人说千万别抱侥幸心理记者了解到,被害人张某当初被绑时,由于害怕被绑匪报复,而且绑匪也答应她只是要钱,不会伤害她便没去报案。此后绑匪没再和她联系,她便以为破财免灾,此事就此打住。没想到半年后,绑匪再次给她打电话约见,张某这才意识到,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以便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也给自己带来隐患。
检察官提醒“息事宁人”不可取经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说,很多被害人遇到类似事件时,首先想的都是息事宁人,认为掏了钱就没事了,而且怕报警被罪犯知道后报复。犯罪分子正是掌握了这种心理,才敢肆无忌惮地再次作案。并且,被害人拖延报案时间,也给警方的破案工作带来困难。因此,遇到类似事件时一定要及时报案,给警方提供第一手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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