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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绝对现场(二)
被告人路某酒后驾车在鞍山西道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陈某、李某带路某去检验酒精含量。途中,路某辱骂两位民警并挥拳打伤陈某的面部、李某的右臂。
路某左手缠着绷带,在爱人的陪同下来到法庭。他对起诉事实未提异议。两名民警也参加了庭审。陈、李两人共诉求医药费、误工费等10964.2元。
调解阶段,路某的爱人说:“事发前他就有抑郁症,曾住过安定医院,前两天他又喝多了,竟用菜刀割断了自己左手的手筋,我们家所有的钱都花在给他戒酒和看抑郁症上了,这些钱我们真的无力偿还,能不能再少点。”路某也一直低头赔礼道歉。
后经法院调解,路某共赔偿两被害人3500元。最后陈述时,路某说:“我对两位民警同志表示歉意,以后绝不会再有这样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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