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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团四:侯建军撞人逃逸后去哪了?
答案:逃离现场再次撞车
按照侯建军的说法,撞了人后的他当时很惊恐,于是急速驾车离开了站前,朝西方向道街行驶。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小姐看见了刚才发生的这一幕后,曾对侯建军说:“你把那个人给撞了。”侯建军没有理会。
当越野车行驶到了12道街位置,侯建军把车停下,将小姐撵了下去,并对小姐说:“不准你乱说我撞人了。”小姐下车后,侯建军又朝北方向雷锋体育场行驶。
侯建军驾车行驶到雷锋体育休闲广场附近道路时,想到刚才撞人的情景,也想到了会有人记住了自己的车牌号,心里非常害怕。在越野车急驶中,侯准备用打火机点枝香烟,结果发生了意外,越野车又冲上了马路牙子,撞到路边的一棵小树上,轮胎爆裂。于是,侯建军被迫弃车逃跑。
疑团五:为什么逃跑后又回来自首?
答案:“是妻子让我来的”
根据侯建军的回忆,他此后打了一辆出租车找到了前妻,把撞人的事件经过都告诉了前妻,前妻听后马上和侯赶紧打出租车来到雷锋体育休闲广场,将侯建军爆胎的越野车又重新启动。侯带着前妻朝望花区丹东路行驶,准备到某地方把车藏匿起来。
由于爆胎的越野车在行驶中产生热量,致使前轮橡胶车胎溶解,越野车实在“走”不动了,停了下来。
侯建军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前妻做出意想不到的举动,告诉侯建军投案自首吧。
于是,在28日早上8时,侯建军走进了公安机关去自首……
抚顺检察院提前介入
30日,记者了解到,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对侯建军“撞人案”已提前介入调查。
“在3月29日,检察院派出侦查监督处2名检察官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前介入此案件,复核定案证据。”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兰成副处长告诉记者,“一般的案件是在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完成后再移交我们检察院。”
“检察院之所以提前介入是因为侯的案件很重大、有社会影响。”兰成副处长介绍。
记者还从检查院了解到,现在侯建军已被关在看守所,侯建军到时候也准备请律师为其辩护。
另据了解,辽宁省公安厅对“3·28”案件高度重视,正在督办此案件,而在省市人大,记者了解到,两级人大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
案件背后的声音
抚顺“3·28”案发生后,除了本身事件外,事件背后的一些东西更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对于案件的看法和观点也众说纷纭。
“侯建军作为省人大代表,知法犯法,其行为的性质相当恶劣,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在记者采访中,很多抚顺市民表达了这样的看法。
“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出来的,应该重视这个荣誉,爱护每一个公民。”市民刘先生对侯建军的行为感到惋惜和痛恨。
“酒后故意杀人并不能减轻其杀人的罪名,不能把酒精作为开脱罪责的借口,这就相当于一个司机酒后驾车要受重罚一样,本身故意杀人,又是酒后,两条罪名。”在采访中,一部分市民也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做好事本身是好事,但不能因为做了好事就掩盖其罪恶的一面。”许多人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人大代表也是人,类似侯建军这样的人大代表毕竟是少数。”抚顺市一位机关干部说。
辽宁绿茵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波对“3·28”案件作了客观的解释。林波说,如果机动车不是在正常的地方通行,就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如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和伤亡,将追究刑事责任。
林波说,按公安机关侦查的事实,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无论是交通肇事罪还是其他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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