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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一外地无业青年,却扮成做药材生意的富商,与同伙“饰演”的医生、大老板自编自演了一出戏,诈取一洗浴中心女服务员现金3.8万余元。一年后,当该名作案男子来到另一洗浴中心消遣之时,竟遇到了已转入此处工作的受骗女子,被当场抓获。今天上午,河西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控诉称,被告人吴某今年25岁,原系吉林省无业人员,后来津谋生。在津期间,吴某与李某、王某(均另案处理)相识。2003年12月,3人聚到一起合谋诈取钱财之事,并将目标锁定洗浴中心女服务员。同年12月2日12时许,吴某化名王宁,来到本市河西区一洗浴中心,随后,吴某对女服务员张某谎称自己是从东北来津经营药材生意的富商。李某按预先计划打入电话,称有种药品利润奇高,询问吴某有无兴趣,吴某随即答应前去商谈,张某亦随其同去。到达李某所在宾馆后,吴某佯装与李某谈生意,并按其提供的情况与持有此种药品的“王医生”联系。后吴某携张某一同到某医院去找所谓的“王医生”购买药品。此刻,已在医院恭候多时的王某,手持一管不明液体,告知此管药价格高昂,较为珍贵。吴某听罢,即表现出一副急欲购买,但暂时无法集齐资金的焦急相。张某被其蒙蔽,当即取出3.8万余元交给了王某。得钱后,吴某及王某用计脱身。
2005年1月8日22时许,当吴某大摇大摆前去一洗浴中心消费时,刚好碰到已转入此处工作的张某,张某立即报警。
今日上午9点,庭审正式开始。吴某平静地站在被告席上,对法官的提问一一作答,并表示承认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当法官问到“还有什么要讲的”时,吴某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随后低声说:“我自小从农村长大,法律意识淡薄,现在已经知道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带来了较大的伤害,且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因此,我在归案后,一直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希望能以此减轻自己的罪过。希望法庭能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从轻判处。”9点45分,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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