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国假日办下发了通知,要求各级假日办全面启动“五一”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4月20日前全部就绪。出境游方面将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出国(境)旅游渠道进行非法偷渡活动。
通知强调,“五一”黄金周期间举办的节庆及其他公众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好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在4月10日之前按相关规定报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此外,通知要求,4月20日前,各地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组织接待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作者:郑媛
“五一”黄金周放假七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2005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
通知如下:5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5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4月30日、5月8日上班。
通知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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