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五一”黄金周,不少单位都悬挂气球来烘托节日气氛。在此,市气象部门法规处工作人员提醒:单位和个人施放气球必须提前向市气象主管机构申请批准,节日期间那些无标志、不是氦气、无人看守的气球坚决不准上天,气象部门一旦发现违规施放的单位和个人将处以重罚,用以保证节日期间公共安全。有关单位可以拨打市气象部门的电话23011566—2351进行咨询。 施放气球单位或人员注意事项
■必须取得市气象局颁发的《施放气球资格证》。
■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5天、施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3天,向施放所在地气象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必须在进行施放的气球场设置识别标志,标明施放单位的全称。
■在施放过程中必须系牢气球绳索,每个施放地点必须有具备施放资格的人员值守,并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气球脱离。
■施放气球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脱离现象,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向当地气象局和附近的飞行管制部门报告。
市气象法规处警示
■严厉禁止在机场范围内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
■市内六区严格禁止施放氢气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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