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利用火车运输毒品海洛因近200克,日前被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2004年7月4日11时,被告人胡云瑞携带毒品海洛因从重庆火车站乘上开往太原的2024次旅客列车,想把毒品运往西安。12点30分许,胡云瑞从列车餐车经过准备到卧铺车厢时,引起值乘民警的怀疑。民警对其进行检查,从其上衣内侧口袋中查处用透明胶布包裹的白色粉状物品4包,后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其所带物品均为毒品海洛因,共计198.76克。
28岁的云南省曲靖市无业人员胡云瑞,1999年曾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刑1年6个月。刑满释放后胡仍不思悔改,为牟利又进行运输毒品犯罪。2004年8月6日,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依法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云瑞利用旅客列车运输毒品,违反了国家毒品管制规定,已构成运输毒品罪。故而依照《刑法》有关条款,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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