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嫁给高晨侠(化名),做一个好妻子。”在看守所和婚姻登记处领导的面前,任女士激动地读着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4月14日,她在繁昌县看守所与服刑的恋人登记结婚。
任女士与高晨侠相爱多年,但高晨侠由于家境贫穷,一直无钱筹办婚礼。后来高晨侠铤而走险,盗窃了他人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关押在繁昌县看守所。任女士并未因此而抛弃高晨侠,听说服刑的犯人可以成婚,她怀着试试看的心理咨询了相关部门。
不久后,任女士向繁昌县看守所提出了与高晨侠结婚的申请。看守所领导接到任女士的申请后,为了认真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实施人性化管理,赞成他们成婚。
经过周密安排,4月14日看守所请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人员,让任女士和爱人在看守所里办理了登记手续。捧着大红的结婚证,高晨侠热泪盈眶,他说,自己一定要彻底洗心革面,改过自新,早日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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