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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去年6月6日,被关押在四川阆中市第二看守所的四名罪犯袭警脱逃。日前,这4人以暴动越狱罪、抢劫罪、盗窃罪等被南充中院分别判刑。
事件回放:4在押嫌疑人袭警脱逃
2004年5月中旬,因涉嫌抢劫罪被羁押在阆中市第二看守所10舍的张丹,认为自己可能被判重刑,便产生逃跑的想法。此后,张丹、李志平、曾珠、范波4人开始密谋逃跑事宜。
2004年6月6日下午5时许,10舍开门取饭时,四人冲出铁门,殴打前来阻拦的外劳人员莫义清及干警侯元政、徐华,冲到看守所大门处企图逃跑。见大门上锁,4人又冲到接见室外。李志平、张丹捅烂木门,4人冲进接见室,翻过铁栅栏,进入小卖部。范波踢开小卖部临街木门后,4人冲到大街上,强行拦停一辆出租车逃往南充方向。
事发后,南充警方出动上千警力,同年6月9日抓获李志平、张丹、曾珠,同年9月7日抓获范波。
4人暴动越狱被判刑
南充中院以暴动越狱罪、抢劫罪判处李志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9000元;以暴动越狱罪、抢劫罪判处张丹无期徒刑,并处罚金7000元;以暴动越狱罪、盗窃罪判处曾珠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00元;以暴动越狱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范波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00元。
与此同时,在此案中犯窝藏罪和包庇罪的4名当事人也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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