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实习记者张浩 通讯员大陆):“津治会”期间,天津市政府口岸办邀请腹地省、市、自治区政府口岸部门,通过座谈交流和签署合作协议,开展跨区域口岸合作活动。4月19日上午,由天津市政府主办的“跨区域口岸合作签字仪式”上,天津市与新疆、内蒙古自治区口岸部门分别签署《口岸合作备忘录》;天津与腹地12省、市、自治区政府口岸办共同签署《跨区域口岸合作天津议定书》。随着《天津议定书》的签署,天津口岸与腹地各省、市、自治区口岸全部建立了合作关系,形成了优势互补、合作互利、携手共建、并促发展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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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代表当场签约 |
天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区域合作与区域经济发展,把跨区域口岸合作作为切入点,进一步发挥天津口岸的辐射功能。2004年11月,天津市领导带队赴河北省推进津、冀口岸合作,并签订口岸合作备忘录。市政府口岸办与海关、检验检疫、港务、铁路等部门分别走访河北省、山西省、新疆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就口岸合作和“内陆无水港”建设达成初步意向。
此次跨区域口岸合作活动,参加省份覆盖了天津口岸的主要腹地,也延及我国北方及中西部大部分地区,汇集了天津、北京、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四川、甘肃、青海、新疆、宁夏、内蒙古等12省、市、自治区政府口岸办、口岸查验单位、相关铁路部门以及集装箱场站、物流企业的领导和代表。活动期间,天津口岸广泛征求了各地口岸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进一步支持和服务腹地外经贸发展的措施,各地与会代表进行了深入座谈和交流,就如何推进口岸合作达成了共识,尤其12省市区共同签署的《天津议定书》,发展创新了口岸合作模式,在推进口岸直通、口岸转关、多式联运、陆桥运输以及加强配合与联络等诸多方面确立了新的合作机制、制度和内容,为进一步推进跨区域口岸合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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