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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日经济合作的互补性
迄今为止,中日经济合作之所以取得了如此顺利的发展,当然有多种原因。但最关键的原因在于中日经济合作存在很强的互补性,而且在互补性的基础上,两国长期的经济合作已经进入市场化轨道,并且形成了贸易、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
第一,中日经贸合作的互补性。中日之间处于不同发展阶段,日本经济已经进入成熟阶段,有雄厚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但缺少资源和市场,劳动力成本、生产成本高;而中国正处于发展和上升阶段,拥有丰富的劳动力和相对比较丰富的资源,特别是拥有广阔的市场,但缺少资金和技术。中日之间存在着更多的互补性,只是在少数领域存在竞争。通过对美国市场上中日两国出口工业产品的相互重叠程度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在美国市场上,虽然中国与日本存在竞争关系的产品品种正在增多,但从金额上来看,也只有20%左右。如果考虑到我国出口产品大路货(附加价值较低)产品较多、而且出口产品中的进口零部件较多等因素,两国的竞争度仅为10%左右。
第二,双边的经贸合作已经进入市场轨道。中日经过30多年的经济合作,双方的业务部门已经建立起相互信赖的关系,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发挥重要作用,而经济外因素对经济合作的负面影响局限在一定范围之内。这也正是在“政冷”的情况下,“经热”得以长期存续的理由之一。
第三,中日经贸合作的内在互动机制。在长期的经济合作中,形成了“投资与贸易相互促进”的内在的良性循环机制。这种机制有效地促进了迄今为止中日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值得关注的是,在中日之间的互动机制中,90年代以前日本因素的作用大一些,90年代以后,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高,中国因素的作用开始增强。中国经济对日本经济复苏的拉动作用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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