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益和健康都应考虑让“过劳模”变成正常人
对劳动者“过劳”问题,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一中心心理卫生医院专家提出如下建议。
现代社会,首先给了人们通过努力功成名就的可能;激烈的就业竞争,又使工作岗位成为人们渴求的目标。于是,做一个“过劳模”成了许多人不得不“自愿”的选择。
工作时间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从事生产和工作的时间。《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个小时,并应该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所以,在加班加点的同时,应该考虑自己的权益是不是得到了保障。
同时,劳动者要注意身体健康,“累”病没有特效药,病程越长越难治。所以,劳动者从主观上要避免长时间的极度紧张和精神负担过重,重视体检,注意劳逸结合,坚持运动,保持心情舒畅。相关部门也应从制度设置、社会保障等方面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让劳动者从“过劳模”变成正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