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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往年惯例,随着黄金周临近尾声,旅游投诉的高峰即将到来。旅游专业人士提醒市民,在出游过程中遇到问题要保持冷静,避免不理智的维权行为。
5月2日,天津市一家大型旅行社组织了一个十渡、西湖港1日游的旅游团队。据旅行社经理介绍,由于路上的交通事故引发了道路堵塞,团队无法前往第二个景点西湖港,直到当日下午5时许,车还堵在路上。考虑到安全问题,导游提出返回天津,并给予游客一定的补偿。对这一解决方案,车上的大多数游客都表示理解,但仍有七八位游客坚持要去第二个景点,否则旅行社就要给予他们双倍赔偿。当旅行社方面不同意这一要求时,这几位游客便下车挡住道路,拒绝让车辆返津。旅行社的有关负责人马上通知了市假日办,旅行社的总经理也连夜赶往北京现场协调处理。直到晚11时左右,车辆才开始启程返津。总经理表示,旅行社已经决定退还游客全部团费。
市旅游质监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该事件中,游客提出双倍赔偿的要求其实是对有关旅游法规的一种误解。根据我国旅游方面有关法规规定,如果不是旅行社的主观过错,而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违约,旅行社可以部分免责。如果旅行社提供的全部服务———交通、住宿、景点、用餐等全都存在违约行为,这时旅行社才需要赔偿游客双倍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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