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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记者在本市多所高校了解到,有40%以上的学生利用假期“打工”。
在南开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工业大学等高校,国际贸易、旅游、计算机、市场营销等社会性较强专业的大学生,“七日长假”没有回家,留下来打工的学生占了一半以上,绝大多数做“家教”工作。不少学生在选择兼职“工作”时,都能根据自己所学专业的特长有侧重地选择。南开大学旅游系小李与本市一家旅行社签订了“七日用工合同”,帮助旅行社带团队,每天工资收入80元。他告诉记者,自己拿到了国家承认的“导游证”,但没有经过社会实践,这次要利用“七日长假”进行“打工”,目的就是为了检验一下自己能力。
教育专家认为,大学生利用节假日“打工”有四方面的好处,一是可以提前接受社会检验,有利于弥补自己学业的不足;二是可以提前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找准自己未来的定位,有利于今后从业慎重的选择;三是可以锻炼自我早日独立生活的能力,培养自力更生、勤俭节约的思想;四是有助于培养团结、协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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