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市公安局与市林业局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l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打击的范围是:违法占用林地(湿地)、毁林开垦、超限额采伐、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和非法收购倒卖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打击的重点是重大违法占用林地、湿地的政府行为或企业行为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案件。
为方便群众提供线索,检举揭发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还设立举报电话,号码为2302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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