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非上海生源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开展自主创业,可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根据近日发布的200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受理工作通知,应届毕业研究生,上海普通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普通高校、列入“211工程”的地方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被本市各级和中央驻沪党政机关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及参加国家与市政府鼓励的就业项目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申请材料受理时间为6月10日之前的每个工作日及非国定假日的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