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道路施工,今天起至7月28日,机动车行经京沪高速公路24公里300米至24公里680米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因京沪高速公路大张屯互通立交桥施工,今天起至2006年6月30日,行经104国道、津涞公路、京沪高速公路施工区域的车辆应减速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