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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市教委获悉,本市计划从今年起用3—5年的时间初步建成符合本市实际的中小学生心理支持系统。该系统是指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建立热线电话、咨询室以及计算机网络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工作平台,提高中小学生的心理素质。同时加强心理咨询工作的管理,包括不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试、禁止使用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测谎仪等。
为建立全市中小学生心理支持系统,市教委提出了具体要求,以期给学生科学的心理辅导。一是要建立心理咨询热线电话。目前面向全市中小学生的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已经开通,各区县也要在2006年年底前至少建立一条面向本区县中小学生的心理咨询热线电话。二是要建立学校心理咨询室。市教委要求,本市所有高中、初中学校都要逐步建立学生心理咨询室;城镇规模较大的小学和农村中心小学也要逐步建立学生心理咨询室;各区县还要集中建立或分片建立服务全区或本片学生的心理咨询中心或心理咨询点。学校心理咨询室要建立在方便学生的位置,环境布置要有利于调节学生心理,要配备必要的设备。三是有条件的区县和学校,特别是市、区重点中学要积极通过计算机网络对学生开展心理咨询。此外,还提倡各中小学通过建立心理教育信箱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和学校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都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所有参与咨询工作的教师都要对学生高度负责,用热情、耐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进行咨询,对有明显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及时予以转介,并严格为学生做好保密工作。在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过程中,要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不能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试,禁止使用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仪器,如测谎仪、CT脑电仪等。
本市心理咨询教师五年内全持证上岗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中小学专职从事学生心理咨询(辅导)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关的资格证书。为解决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所需师资问题,市教委计划通过五年左右的时间,使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教师全部持证上岗。
市教委要求,凡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的学校至少应有1-2名心理咨询教师。本市中小学心理咨询教师的职责包括:能够识别中小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能够对少数存在心理问题或出现心理障碍的学生提供科学的咨询服务;能够识别心理处于病态的学生并及时转介有关医疗部门;能够熟练地使用常用中小学生心理测量工具。
不过,经过培训考核取得证书的教师不具备独立处理心理处于病态学生的资格;培训证书不能作为从事校外心理咨询类职业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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