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中共四川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重申和强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规定。
中共四川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强调,官员一律不准个人或以他人名义独资经商办企业,不准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不准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不准从事中介活动谋取利益;领导干部不准非法干预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不准违规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国有资源和资产转让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和条件;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的3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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