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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经国土资源部审查报批,国务院已于日前批准了第一批通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验收省份的城市建设用地,共计批准11个城市的建设用地1495.40公顷。其中,批准西宁、西安、锦州、哈尔滨、抚顺、沈阳、牡丹江、贵阳等8个城市普通商品住宅用地499.95公顷,占总面积的33.43%。
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表示,国土部及时审查并报请国务院批准上述城市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为这些城市中低价位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国土资源部还将根据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继续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优先考虑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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