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西青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只要交纳30元,就能在5万元的额度内,按一定比例报销住院医疗费,这是该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推行的惠及全区24万农民的一项新举措。据了解,该区农民每人每年的合作医疗资金达100元,其中区镇两级财政每年拿出近1500万元,用于农民合作医疗补助,分段报销比例从30%到55%,筹资标准列本市农村区县之首。
为改善农民就医状况、减轻个人和家庭负担、防止农民家庭因病致贫、返贫,该区按照“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不断完善、稳步发展”的原则,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30元,市、区、街镇三级政府按1:4:2比例补助70元,形成合作医疗基金,每人每年的合作医疗资金达到100元。统筹资金的80%由街镇管理,用于农民在3万元限额内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一次住院报销30%到55%。统筹资金的20%由区政府专设机构管理,用于农民在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报销比例在30%至35%。合作医疗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为增加使用透明度,街镇每季度张榜公布一次收支及使用情况,区审计部门每年对合作医疗资金进行一次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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