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天津市召开2005年天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全委(扩大)会议暨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检查活动总结会议。市政府决定授予39个单位天津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先进集体称号,授予77人天津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先进个人称号。副市长、市语委主任张俊芳出席会议并讲话。
去年,本市以优异成绩通过了教育部、国家语委评估组对本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检查。评估组认定,天津市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要求。教育部、国家语委日前为本市颁发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达标城市”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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