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虎毒不食子”。但武清区却有这样一位母亲,居然将年仅一岁多的亲生儿子从六楼的阳台上扔下,活活摔死。狠心肠的母亲高某某被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提起公诉后,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高某某为自己辩解时称,她摔死亲生儿的原因,仅是为了报复孩子的父亲,因为他总打自己。
被告人高某某,女,29岁,大学文化,本市武清区人,无职业。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6月,被告人高某某与刘某某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因感情不睦,经常打架。
去年9月17日,高某某与刘某某协议离婚,其子小峰由高某某抚养。但是,母子俩与刘某某仍旧一同在本市河北区建昌道某单元房共同居住。其间,高某某与刘某某再次发生多次矛盾,即产生了报复刘某某的歹念。
今年1月30日上午,高某某与刘某某因琐事再次产生矛盾,11时许,高某某趁刘某某睡觉之际,将其子小峰从居住地六楼阳台扔到楼下,并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检察机关观点
被告人高某某目无国法,为报复他人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其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高某某作案后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1款规定的自首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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