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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5·19”矿难事故发生后,承德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并立刻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据悉,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宝章等6人的行为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已经被刑拘或监视居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已对犯罪嫌疑人郑宝章(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仰会(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宋明杰(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科长)、范宝安(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5·19”当班调度员)4人刑事拘留;对王唐生(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在峰(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主管调度、生产副经理)2人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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