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市纠风办、市委教卫工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局联合下发《天津市2005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本市要进一步规范大中小学的收费行为,使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的学校达到100%,从根本上杜绝教育乱收费,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跨片就读不再收补偿金义
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只收杂费,免收学费的原则。教育部门要为每个学生在公办学校安排一个位子,鼓励学生到规范化学校就读。自愿择校的学生可到民办学校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学校的学生免收杂费;今年起,跨片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再收取教育补偿金。今年要进一步完善公办学校“一费制”的收费办法。各区县要按照《关于在政府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天津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事项(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办事公开制度,做到合理收费,规范管理。不准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违反规定跨学期、跨年度收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借口恢复。 高中学校严禁招收借读生
在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收费方面,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生办公室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坚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收费标准四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扩大择校比例,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费用。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严禁学校招收借读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教育招生和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招生和收费管理,严禁以各种形式滥拉生源、乱收费。 六公开高校实行“阳光招生”
今年要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管理。各高校要在招生录取、教育收费、收费公示、资金管理、监督检查、违纪处理等方面,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今年高校将实行“阳光招生”,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六公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违规以各种名目收取与学生招生、考试和入学挂钩的费用。学校提供的各种有偿服务项目,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学校财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不得强制或变相服务并收取报酬。要严禁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之外的任何费用。试行学分制管理的高等学校按照教学管理规定,可对考试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收取重修费,重修费标准按本市《关于规范高校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要保证学生能够按时、按质完成重新学习的课程,严禁只收费、不教学。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学校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或收费。
此外,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民办学校,其招生收费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核定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杜绝违规招生、违规收费。
在规范教育收费的同时,今年还要进一步优化规范教育收费的外部环境;有关部门要及时足额核拨学校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严禁截留、挪用、学校收费收入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制止挤占、截留、平调、统筹、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的行为。严禁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学校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
教师乱收费校长被追究责任
昨日从市教委获悉,今年本市对教育收费明确了多项制度要求,包括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学生可以拒交;教师出现乱收费行为,校长要被追究责任等。
学校收费前要公示
各级各类学校在收费前,要以公示牌、公示栏的方式,将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上一级行政管理部门的举报电话进行公示;各区县要建立学校办事公开制度,在中小学校实行收费通知单、收费联系卡、代收费结算公告等制度,并把这项制度纳入校务公开的内容。凡涉及学生的招生收费事项,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进行公示。没有公示的收费,学生可以拒绝交纳。
学校收费要统一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到持证收费。学校收费收入的资金要集中统一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小金库”、“账外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学校收费收入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加强内部审计,保证资金安全,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违规者要追究责任
各级纠风、物价、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群众投诉,要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严把春秋两季开学的关口,在开学两周内,以区县、高校和职业学校主管部门为单位,组织学校进行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时,要把学校自查自纠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把举报集中的区县、学校列为市级联合督察、检查的重点。
严格按照《中小学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查处顶风乱收费的学校及违纪人员。今年要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学校教师乱收费,要追究校长的责任。学校乱收费,要追究学校上级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对截留、平调、挪用、挤占教育收费,到学校摊派、搭车收费的部门和单位也要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
未经审批不得乱办班不得乱评奖
贫困生经费要有专人管理
昨日从市教委获悉,今年本市在规范大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的同时,还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学校素质教育,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杜绝乱办班、乱收费的行为。
市教委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市教委审批,不得面对中小学生举办各种收费的学科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不得举办面向小学生的学科竞赛和读书征文等活动;严禁举办以赢利为目的竞赛评奖活动。严格控制面向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的学科竞赛活动。
市教委还要求,社会和个人捐资助学应坚持自愿的原则,严禁与招生和分数挂钩。中小学校要按照市教委下发的春秋两季《教材征订目录》征订教材。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出版发行单位在组织中小学教材的征订发行过程中,要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开学后一周内)收费并及时结清,不得预收款,不得截留扣压书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学校或通过教师向学生订购或搭售教辅材料,严禁使用盗版教材。
此外,今年本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还要更好地为经济困难学生服务,为贫困家庭学生设立专项经费,明确专人管理,使学生不因经济困难影响入学或终止学业。各高校除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外,还要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奖、贷、助、补、免等制度,使其更好地完成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