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一份让当地群众和死者亲属“至今看不懂的判决”。
7被告驾车手持利刃、铁锤,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在市区当街追杀已毫无反抗能力的青年,却不是“故意杀人”。“如果只是想‘核一顿’(当地俗语,意即教训一顿),不可能下手那样狠!”当地一位百姓说,“这是不折不扣的杀人啊!”
2003年11月16日,浙江省衢州市34岁的青年姜国平因玩赌博机与店主引发纷争。当日,连店主在内共7人当街追杀他,在被砍刺21刀后,姜躺在了血泊中,并于次日在医院死亡。
姜死后,留下了6岁的儿子,30岁的妻子,还有年过六旬的父母。
日前,这起震惊当地的命案已由衢州市中级人民院作出一审判决。
本案组织者、店主黄志建被判无期徒刑。
本案主犯王亮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王亮此前已因故意伤害罪两次获刑。王亮在参与杀人时,尚在“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期间,并“处于公安机关的严密监控之下”。
姜国平被杀后,王亮被当地警方网上通缉。在被抓获前,王还来往于衢州和深圳之间贩卖过毒品。
引发受害者家属极大不满和当地群众不安的是,当地法院关于此案“故意伤害罪”的定性,对7被告无一例外地“自首”、“立功”等“可从轻处罚”情节的认定和采纳,而对“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忽略”。同时,像王亮这样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分子,仍能“保外就医”,并在“监外执行”期间当街杀人。
令人奇怪的是,无论是作为此案公诉机关的衢州市人民检察院,还是作为审判机关的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定性都出奇地一致:“故意伤害罪”。“开庭前检察院告诉我,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是一样的”,由于晚年丧子之痛,姜国平母亲郑春云泣不成声,“我对他们反复说‘刺了20多刀啊,颅骨都被榔头打瘪了!’”
近日,记者随姜国平的妻子王连英来到姜去年遇害的衢州市三衢路隔离带,黄昏时分,天空突然下起暴雨。王连英没有打伞,她的脸上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国平啊,我不懂法律,我只知道无论如何主谋和主凶都该重判,但现在好像没有人来为你偿命!”
|